新北市永和國小教師會第十九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議程
新北市永和國小教師會第十九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議程
開會時間:一o五年五月24日(二)下午4:20
開會地點:永和國小教師會辦公室
紀 錄:洪君儀
出席人員:林淑瑩理事、張鳳倩理事、楊璧如理事、謝秀蓮理事
欉浩慧理事、洪君儀理事、陳金雀理事、曾庾梅理事
林兆莉監事、蔡春綢監事 (共10人)
請 假:陳俊榮、張貴琪、曾富雍理事、楊美玲監事。
缺 席:無
議 程:
理監事應到 14 人、實到 10 人,達法定出席人數。
二、主席宣佈開會:
本次理監事聯席會議,理監事出席人數已達法定人數,本席宣布第五次理監事會議開始。
三、追認上次會議紀錄:﹙認可﹚
四、確認本會會議議程:﹙認可﹚
五、主席致詞:
會務報告:
1.
年金研習報名人數有53 人。
2.
教師會未來發展方向問卷發下148份,回收77份,約五成(會員69,非會員8)。以回收問卷分析表示,不論會員或非會員都認同教師會存在的價值(會員3,非會員1此項未回答);合計59人贊成7人反對將理監事列為學年/領域工作;63人贊同任理事長者於職務編配積分中應酌予加分﹔但絕大多數表達無接任理監事或理事長的意願。
3.
討論本年畢業生教師會理事長獎之禮物內容(國小部17人,幼稚園4人)。
4.
討論社員大會工作內容及工作分配。
5.
6.
/仁愛樓會議室
7.
餐點為何 對象—出席者六月15日之社員大會工作初步分配。
8.
六月15日之年金研習已經與全教總聯繫,當日講師為全教總會務幹部—李雅菁老師,下周週會發下調查表,確認參與人數,以備研習資料。
六、提案討論:
【提案一】:討論本年畢業生教師會理事長獎之禮物追加品項。
說明:
一、新北產業工會本年度為各校教師會備妥畢業得獎者禮物,今年為桌上型LED照明小小燈。
二、因全區會員學校畢業受獎人數甚多,為經費所限禮物十分微薄,依往例各校都會另行追加禮品。
決議:同意追加禮品,國小部為16G隨身碟,幼稚園為益智類玩具—大富翁,預算以150元*21上下為度,
通過本提案(10票同意,0票反對)。
【提案二】:討論為鼓勵會員踴躍出席會員大會,是否提供出席者點心。
決議:同意為鼓勵會員踴躍出席會員大會,提供出席者點心,並於學期末準備小點心感謝全體會員老師對本會的支持。
七、臨時動議:下屆理監事學年領域分配原則如下
各學年:一三五六學年各一位
、二四學年各兩位 (理事1監事1)(合計級任8位)
各領域:英文1、自然+資訊1、體育+社會1、藝文+綜合1、幼教1 特教1
合計14位
八、社員大會:
(一)時間於6月15日週會後,地點:智育樓BEST廳。
(二)社員大會工作分配:
1.
請總務金雀理事完成帳務彙整,結清日依章程訂為5/31,並製作本屆決算表及下屆預算書,並於下次會議請監事議核。
2.
鳳倩、秀蓮理事完成會員名冊,並製作改選之選票(含理事粉紅、監事藍色)。
3.
會務人員由浩慧 /君儀負責,人力需求有協助數人數已確立是否開議,及提案同意的人員4位 ( 68/135 過半)
4.
請貴琪理事統籌整理,彙整所有文件交由慧蓉總幹事製作簡報檔。
5.
會後開票事務,請俊榮負責
,準備 開票用紙、筆與邀請監票見證人員一位, 唱票、計票人員各1-2位。
6.
預告下次理監事會議訂於6/7(二)下午4:20,會議目的為帳務核可與各項工作處理進度報告。
九、意見交流:
十、散會( 17時 50分)
理事長:林淑瑩
新北市永和國小教師會第十九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議程
開會時間:一o五年四月26日(二)下午4:20
開會地點:永和國小教師會辦公室
紀 錄:洪君儀
出席人員:林淑瑩理事、張貴琪理事、張鳳倩理事、楊璧如理事、謝秀蓮理事
欉浩慧理事、洪君儀理事、陳金雀理事、曾庾梅理事、曾富雍理事
林兆莉監事、蔡春綢監事 、楊美玲監事 (共13人)
請 假:陳俊榮理事。
缺 席:無
議 程:
一、主席報告出席人數:
理監事應到 14 人、實到 13 人,達法定出席人數。
二、主席宣佈開會:
本次理監事聯席會議,理監事出席人數已達法定人數,本席宣布第五次理監事會議開始。
三、追認上次會議紀錄:﹙認可﹚
四、確認本會會議議程:﹙認可﹚
五、主席致詞:
會務報告:
1.
依據教育局「新北教安字第1050581371號函」將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第 6條至第9條納入聘約。
2.
與全體老師陳明每年教師會交接時之困境,討論教師會未來發展方向之文件,請理監事給予意見(附錄1)。
3.
六月15日之社員大會工作初步分配。
4.
六月15日之年金研習已經與全教總聯繫,當日講師為全教總會務幹部—李雅菁老師,下周週會發下調查表,確認參與人數,以備研習資料。
六、提案討論:
【提案一】:修正本校教師聘約第10條。
說明:
一、北教安字第1050581371號函係教育局層轉教育部函辦理,要求學校與教師會協商將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第 6條至第9條納入聘約,並將結果於五月19日前報局。
二、教師遵守法律與教育法規係基本義務,若要討論何種義務要納入聘約,難免有掛ㄧ漏萬,疊床架屋之議。且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已明確規範霸凌之防制作為,學校並已依準則訂定防制規定,且該準則25條實已揭示負向處置措施。
辦法:
一、同意修正,增訂聘約第10條,但修正文字必須展現霸凌行為防治乃全校教職員工生共同之責任,不應只歸責於接受聘約的教師一方。
二、堅持主張無需置入聘約,但須盡速另組協商小組與校長、主辦處室進行協商。
決議:同意修正, 通過本提案(13票同意,0票反對)。
建議協商文字為:「 學校為提供教職員工免於性騷擾之學習及工作環境,教師應確實遵守「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之防治準則」第7條、第8條之規定;學校為消弭校園霸凌行為之產生,應加強教職員工生就校園霸凌防制權利、義務之認知,教師亦應遵守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第 6條至第9條規定之規範。」
七、臨時動議
八、工作分配:
(一)年金研習調查表、教師會未來發展方向調查,請秀蓮理事協助彙整,供下次會議參酌討論。
(二)社員大會工作初步分配:
1.
請總務金雀理事完成帳務彙整,並製作本屆決算表及下屆預算書,請兆莉監事主席協助。
2.
鳳倩理事完成會員名冊,並製作改選之選票(含理事粉紅、監事藍色)。
3.
請貴琪理事統籌整理,彙整所有文件交由慧蓉總幹事製作簡報檔。
九、意見交流:
十、散會( 17時 0分)
理事長:林淑瑩
新北市永和國小教師會第十九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議程
開會時間:一o五年三月二日(三)下午2:00
開會地點:永和國小教師會辦公室
紀 錄:曾富雍
出席人員:林淑瑩理事、張貴琪理事、張鳳倩理事、楊璧如理事、謝秀蓮理事
欉浩慧理事、洪君儀理事、曾庾梅理事、曾富雍理事
林兆莉監事、蔡春綢監事 、楊美玲監事 (共12人)
請 假:陳金雀理事、陳俊榮理事。
缺 席:無
議 程:
一、主席報告出席人數:
理監事應到 14 人、實到 12 人,達法定出席人數。
二、主席宣佈開會:
本次理監事聯席會議,理監事出席人數已達法定人數,本席宣布第四次理監事會議開始。
三、追認上次會議紀錄:﹙認可﹚
四、確認本會會議議程:﹙認可﹚
五、主席致詞:
會務報告:
1.
說明年初全教總爭取「104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及2/20超時授課鐘點費核算」之法令依據。
2.
全教總後續擬爭取事項:
² 釐清導師請假衍生費用,支付與支領爭議。
² 105年度起之年終獎金發放,應將導師費列入計算基準。
3.
本屆SUPER教師推薦於2/25已經截止,本校代表因年前徵詢蔡瑞瑤老師之意願,蔡瑞瑤老師婉拒而未推薦。
4.
二月17日利用學年會議至一、二、三、五,四個學年拜訪,說明教師組織之重要性,以及宣傳六月15日之社員大會與年金研習,請大家踴躍參與。若各領域也有小團體溝通之需求,也歡迎提出安排。
5.
105年度學校校舍啟動逐棟修繕,已請校長體諒教師搬遷物品十分辛勞,能妥善規劃,盡可能一次定位,職務編配亦能儘早規劃。
6.
下年度的職務編配校長將依據導師聘任辦法先聘任部分導師,再進行積分選填。
會計報告收支狀況:
結算至105.3.19教師會收支結餘款如下:
新光銀行於104.12.23匯入10,800元,餘額為89,286元
104.10.16由淑瑩轉交現金3,230元
致陳蓉老師花束500元
致麗娜老師禮盒699元及卡片25元
代保管現金餘額剩2,006元+新光銀行89,286元=91,292
教師會網站已建置於校網
六、提案討論:
【提案一】:請追認慰問「因公受傷同仁」禮品之金額範圍。
辦法: 比照核發退休老師之禮金,由教師會代表全校教師,表示慰問之意。
決議:通過本提案。
七、臨時動議:
八、意見交流:
1.分享中華電信MVPN行動群組的電話優惠專案的使用狀況。
2.期末會員大會禮品,可向學校周圍之西餅蛋糕店訪價,確認有無適當價位之手
提餐點。
九、散會( 3時 0分)
理事長:林淑瑩
新北市永和國小教師會第十九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議程
開會時間:一o四年十月七日(三)下午3:30
開會地點:永和國小教師會辦公室
出席人員:理事 林淑瑩、張鳳倩、陳俊榮、欉浩慧、楊璧如、張貴琪、曾富雍、
曾瘐梅、謝秀蓮(9人)
監事 林兆莉、蔡春綢 (2人)
請 假:洪君儀、陳金雀、楊美玲(3人)
缺 席:無
主 席:張鳳倩 紀 錄:曾富雍
議 程:
一、主席報告出席人數:
理監事應到 14 人、實到 11 人,達法定出席人數。
二、主席宣佈開會:
本次理監事聯席會議,理監事出席人數已達法定人數,本席宣布第三次理監事會議開始。
三、追認上次會議紀錄
1. 第19屆教師會組織架構與幹部。
2. 第19屆工作目標:轉型為聯絡會員情誼為主要方向,並持續協助與陪伴需協助的會員。
3. 訂於四月底召募新會員,並確立會員名冊。
4. 五月分與學校行政同仁合辦聯誼旅遊。
5. 六月初召開第20屆社員大會。
四、確認本會會議議程:
﹙認可。﹚
五、主席致詞:
會務報告:
1. 18、19屆交接情形﹙上屆結餘 元﹚確認中
2. 19屆會員人數134人。﹙出會 8人 ;因退休、調校或留職停薪而出會7人、新入會15人﹚
3. 會員會費採取代扣方式者﹙108人﹚,預定於11月份薪資中扣款。
4. 會員福利於105年一月起增加教師責任團體保險。
5. 退休離職老師的健保將何去何從
六、提案討論:
【提案一】:請確認「新會員」的定義及「入會費」的繳交情況。
說明:本會章程第十一條於第16屆社員大會時修正為「會員經出會或退會,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。」
辦法:比照新北市教師產業工會的辦法:出會超過半年後重新入會,必須重新繳納入會費。
決議:通過。(贊成11票,反對0票)
【提案二】:本會會計年度的起訖時程,是否由「每年六月一日起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」修改為「每年九月一日起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」。
說明:依慣例,新舊任理監事會的交接,一般會在開學前幾天進行,這樣的修正將與交接時程較為一致。
決議:通過,並由理事會於下次的社員大會中提案修改章程第三十五條。(贊成11票,反對0票)
九、臨時動議:無
十、意見交流:無
十一、散會(17時0分)
理事長:林淑瑩
章程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
第三十五條 本會會計年度自每年六月一日起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。
(修正:自每年十月一日起至次年九月三十日。)9/1~8/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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